文笔截断ing

林秦,我心里种满了苹果树

【法医秦明】秦明台词 12


一个完全就是满足自己喜好的行为。

一边看剧一边打,打完电子档,换手写。

有一些可能像是"嗯、啊"语助词的就不列入了。

手写皆为繁体字

我字很丑,可是我就是想写啊! (插腰)

欢迎捉虫...但是手写的就别抓了,我...勇于认错但坚决不改(你#


《第十二集》

1. 没有创口,但有擦伤跟血肿,这可能是被一个有一定平面、有一定质量,表面有些粗糙的钝性物体撞击导致的,有可能是自己摔倒了,也有可能是其他工具导致的,如果是其他工具造成的话,工具的碎片可能还残留在死者的毛发当中,看来工具找到了,看上去像是砖头的颗粒。

2. 需要,不然的话我们不能确认,股动脉的破裂跟头部的伤口,哪个才是致命伤。

3. 没有对冲伤,说明死者是被砖头击中,而不是自己摔倒,有生活反应,说明砖头击打他的时间是在他中枪之前。

4. 死者是被散弹枪打中大腿,股动脉破裂失血过多导致的死亡,与此同时他的枕部还有一处钝器伤,这是一起命案。

5. 枪枝检验的结果怎么样?

6. 枪弹射击实验做了吗?

7. 这一侧有一个指痕,是大拇指留下的,只有半个指节,另外一侧有三个指节,分别是食指、中指、环指留下的,也不到半个指节。

8. 既然没有指纹,就只有放弃了。

9. 什么意思?

10. 这是大发现。

11. 我检查过死者手上皮肤,没有火药颗粒附着现象。

12. 但是凶手手上会有,这是线索也是证据。

13. 有些枪枝在射击的时候,火药会附着在射击者的手上,但是我看过作案那把枪太长了,这么长的枪在射击的时候,火药很难溅射到射击者的手上,但是我没有想到枪枝的设计有问题,火药也会冒出来。

14. 枪口射击的时候火药是灼热的,一旦落到手上,就会烧出一个一个小洞,这些小洞足以把火药的颗粒藏起来,洗手可以洗掉表面黏附的颗粒,但是洗不掉这些藏起来的火药。

15. 我们只要用放大镜观察,再用黏附仪提取就可以了,准备一下,复勘现场。

16. 砖头给我一下!

17. 你看!我们已知砖头两侧都有指尖摁压的痕迹,但是没有指腹的痕迹,一个标准的砖头宽度有十二厘米,成年男性的手掌,可以很轻松地握住它,如果改用指尖来拿这个砖头的话,不仅非常费力,而且不合常理,这也许说明凶手的手非常的小,可能是个女人。

18. 凶手曾经用砖头击打过死者的枕部骨骼,但我检查过死者的头部,只有头皮跟头皮下有血肿,颅骨即没有骨折,脑组织的损伤也非常的轻微,这说明凶手的力量可能非常的小,综合以上两点判断,我还是认为凶手有可能是个女人。

19. 这个一会儿再说,我们先来重建一下现场。

20. 死者的枕部被砖头打了一下,然后他倒在了地上,枪也掉在了一边,这个时候凶手从地上捡起了这把枪,对准他的腿部开了一枪。

21. 还有一种可能,死者也可能是站着的,如果那样的话,射击者就是躺着的,弹道跟股骨之间,形成了一定的夹角,这把枪有六十厘米长,又是接触射击,如果从下往上射击的话也有可能形成这个夹角。

22. 胡黎苗说案发的时候,没有听见叫喊声,这有可能是死者根本不惧怕凶手,认为他不可能开枪打他,中枪之后,因为高度惊恐、血流不止,还有酒精的作用,他也没能发出叫喊。

23. 案发当天,这个摄影棚的卷帘门没有关闭,也就是说凶手并不一定就是这个摄影棚里面的人,如果他不是摄影棚里面的人的话,枪击之后,他会往这个方向跑,如果他沿着这个方向跑的话,墙壁就会遮住视线,胡黎苗在打麻将,根本看不到他。

24. 恩,李大宝呢?

25. 这么糙的手,怪不得之前采不到指纹。

26. 这不构成故意杀人案,首先张越在动手之前,被死者实施过家暴,还有他开枪时瞄准的是腿部,目的并不是致死。

27. 吃饭?为什么?

28. 哪儿呢?

29. 欸,你呢?

30. 不是你请我们吃饭吗?

31. 林涛…

32. 给我吧!

33. 没有,是林涛的忌日。

34. 既然你对这个花的尸体这么感兴趣,就麻烦你带回家,送给你们的宝宝,不然我连你一起解剖。

35. 这里四面被围,周围都是废弃的厂房跟楼房,入口又这么难找,是一个封闭的地点。

36. 要不是今天晚上月亮这么亮,这里什么都看不到。

37. 尸体的这个姿态叫做斗拳状,这是指人的肌肉在受到高温之后发生挛缩,肢体顺着关节的方向收缩,看上去就好像打拳击一样,所以叫作斗拳状。

38. 帮我把他翻过来。

39. 严格来说,这已经不能称之为斗拳状了,而是蜷缩状,尸体在被烧成斗拳状之前,就已经呈现出了更为收缩的蜷缩姿态,膝盖都快到胸口了,火烧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。

40. 金属物,很轻。

41. 尸体是一种很有弹性和韧力的物体,对于火的承受能力,远远超过我们的想像,一切诸如高温、酸液溶蚀、爆炸等常见的毁尸灭迹的手段,并不能凑效,除非是婴儿,否则只有火葬场或者炼钢厂那样的极度高温,才能把尸体化成灰烬。

42. 一会儿要费点劲了。

43. 这是从创口是否存在生活反应的角度去判断,除此之外呢,被烧之前的创口,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的,皮肤边缘会受热卷缩,皮肤质地变硬,而解剖时留下的创口,皮肤边缘不会卷缩,这一点很容易分辨。

44. 尸体表面大部分皮肤物已经被烧毁了,无法确定具体的损伤情况,但从胸口的几处伤口来看,死者曾经被利器刺中胸腔。

45. 因为高温的缘故,肋骨变的很脆,好在内脏没有被焚烧过。

46. 高温蒸发了血液,胸腔积血并不多,主动脉破裂,死因已经找到了,一刀毙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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